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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工長期服務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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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問我亞爸60歲係公司工作左10年.現在打算唔做.請問可唔可以羅到長期服務金及可以羅到幾多錢呢?亞爸人工日薪計算$270每日.唔該大家





依僱傭條例自己辭工是取不到長期服務金的,除非辭已足65歲,又或因健康理由而辭職。 僱員因健康理由而追討長期服務金 僱員因健康理由而追討長期服務金,須向僱主呈交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他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不論僱員所交出的證明書是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簽發,僱主可在收到有關證明書的14 天內,自費安排僱員接受由他指名的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進行的另一次身體檢查,以就僱員是否永久不適合擔任有關工作獲得另一意見。僱主應在僱員須往驗身前最少48 小時,書面通知僱員有關重新評估安排的詳情。 日薪工人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僱員最後工作的30 個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18 天工資* x 服務年資 * 以$ 22,500 的三分之二(即$15,000)爲上限。僱員亦可選擇以他最後12 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節錄自《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十章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10.pdf 年紀已過60找醫生寫證明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宜目前工作應不會太困難。以目前政策僱主支付員工的長期服務金可先扣除強積金供款,實際要支付的金額不多。僱主不是太刻薄的都不會另外出錢找醫生來給你父親驗身的。就算驗身只要你父親特別強調自己體力、視力、聽覺、反應都差了很多,對目前工作感到很吃力,一般有道德操守的醫生都不會特別為難60歲的老先生。你父親能提早退休取回長期服務金的機會應該很大。 如果目前的工資是過去12個月以來最高,就不要選擇最後12 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長期服務金。現假設$270日薪是較有利計算方法,你父親將可獲得:18 x $270 x 10年 = $4860 的長期服務金,但僱主可扣除曾為你父親供的強積金額,如果10年年資並非整數,例如多出2天都是可以計作10又365分之2年資的。同時你父親亦可以提早退休理由向職金局申請提早取回強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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